渗透检测工艺操作系统包括如下几部分内容:表面准备和预清洗、渗透、去除、干燥、显像、观察及评定、后清洗等。渗透检测工艺操作系统质量控制的总体要求是:每个工作班开始之前或渗透检测工艺操作条件发生变化时,用B型标准试块校验工艺操作系统的灵敏度,缺陷显示迹痕显示的形貌、数量、亮度及颜色深度,应与试块显示的复制品(或照片)进行对比,合格后方可进行渗透检测检验工作。试块是要反复使用的,因此,每次使用后要彻底清洗,以保证去除缺陷中的荧光渗透剂或着色渗透剂的残余。渗透检测过程中,严格执行渗透检测工艺规程。
1.表面清理和预清洗的质量控制
所有表面准备方法不得损伤工件表面,不得堵塞表面开口缺陷。
清洗材料及清洗方法不得影响渗透检测剂的性能,且不腐蚀或损坏被检工件。工件表面及缺陷内的油脂、铁锈等污物去除之后,工件必须进行干燥,以便排除缺陷内的有机溶剂及水分。
2.渗透操作的质量控制
在渗透时间内,渗透剂必须将被检部位全部润湿覆盖。工件及渗透剂的温度应保持在15~50℃之间。
渗透时间应根据渗透剂的种类、被检工件材质及用途、缺陷的性质及细微程度来确定,应确保规定的渗透时间。
3.施加乳化剂的质量控制
乳化剂要与渗透剂同族组,施加方法要透当,要确保被检表面能均匀乳化。
乳化时间取决于乳化剂的乳化能力、浓度、工件表面状态和缺陷类型等因素,要严格控制乳化时间,必须防止“过乳化”。
4. 去除表面渗透剂的质量控制
(1)水洗型和后乳化型渗透剂的去除 工件经充分渗透或乳化以后,清洗去除时,必须边清洗边观察。清洗荧光渗透剂时,在黑光灯下观察。清洗着色渗透剂时,在适当白光光照下观察。以免清洗不足或清洗过度。
(2)溶剂去除型渗透剂的去除先用不起毛和有吸附能力的布擦去大部分渗透剂,再用不起毛、清洁、干燥、沾有有机溶剂的布擦去剩余在表面上的渗透剂。不允许直接用有机溶剂对工件喷洗。
5. 干燥操作的质量控制
用清洁、干燥和经过过滤的压缩空气吹去工件表面的水分,其压力不超过0.15 MPa (1.5kg/cm²),喷嘴与工件相距不小于30cm。
用温度不超过80℃的热空气循环烘箱干燥工件。干燥时间随工件尺寸、形状及材料而定。干燥的时间应尽量短。
6. 显像操作的质量控制
施加在工件表面上的干粉显像剂,分布要均匀,显像剂层要薄。
悬浮湿式显像剂使用前要充分搅拌均匀,使显像剂粉末保持悬浮分散状态。
用喷涂法施加显像剂时,喷涂装置应与被检表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约200~300 mm),使显像剂在到达工件表面时,几乎是干的。避免过近而造成滴流或局部显像剂覆盖层过厚。
显像时间应根据渗透检测方法及缺陷的性质确定,应不少于7min。
7.观察及评定操作的质量控制
(1)荧光渗透检测检验操作 黑光灯启动10~15 min后方可开始工作。被检部位上的紫外线辐照强度应不低于1000μW/cm²,可选用合适的红色眼镜。不可佩戴光敏眼镜。
检测人员进入暗室后,眼睛至少要有3min的黑暗适应时间。可佩戴防紫外线的无色镜。(2)着色渗透检验操作 必须在自然光或白光照度不少于500lx的灯光下检验,并应无其他反射光。
8.后清洗操作的质量控制
工件检验完毕,应清洗残余的渗透剂和显像剂。如果残余渗透剂和显像剂对工件随后的处理或使用有影响,例如产生腐蚀时,则清洗需更彻度。清洗后的工件应该干燥处理或进行防腐蚀处理。
9. 工件标识的质量控制
如果工件表而出现缺陷迹痕显示,可根据需要分别用照片、示意草图或复印等方法记录缺陷迹痕显示位置及形貌。
渗透检测合格的工件,按设计或工艺制造部门规定的标印方法和标印位置作出"合格"标记。不合格的工件,必须做出"不合格"的明显标记。合格工件与不合格工件应严格隔离放置。
10.渗透检测环境条件的控制
渗透检测场地的面积大小,应根据被检工件的形状、尺寸、数量及相应形式的渗透检测生产线而定。渗透检测场地应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应设有排水沟,应有水磨石地面。
渗透检测场地内应设置抽排风装置、压缩空气管路及暖气设施。渗透检测场地内温度应不低于15℃,相对湿度应不超过50%。
静电喷涂场地墙壁应采用瓷砖砌成,地而应保持15°~20°的倾斜,以便排放污水。荧光渗透剂废水及其他污水处理后,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